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,我国于2013年发布了新版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4915-2013),替代了2004版标准。这一标准的实施,标志着水泥行业环保治理进入新阶段,对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标准的核心内容。
1. 适用范围
标准适用于水泥(熟料)制造企业的全工艺流程,包括原料破碎、生料制备、熟料煅烧、水泥粉磨等环节,涵盖所有生产设备和排放口。
2. 主要污染物及限值
颗粒物:水泥窑排放限值30mg/m³(重点地区20mg/m³)
氮氧化物(NOx):新型干法窑400mg/m³
二氧化硫(SO₂):200mg/m³
氟化物:5mg/m³
氨:10mg/m³(新增控制指标)
3. 重点修订内容
收严了颗粒物、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
新增了氨排放控制要求
增设了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
明确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
4. 实施要求
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
现有企业给予过渡期至2015年7月1日
重点地区执行更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
5. 监测要求
企业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,对主要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,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数据。
GB 4915-2013标准的实施,显著提升了水泥行业环保治理水平。通过严格的排放控制,不仅改善了区域空气质量,也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。未来,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,水泥行业将继续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,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