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氯碱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5581-2016)是中国针对烧碱和聚氯乙烯(PVC)工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,替代了1995年版本(GB 15581-1995)。该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归口,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、青岛科技大学等单位联合起草,旨在强化污染物控制,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升级。
1. 适用范围
适用于现有及新建的烧碱、聚氯乙烯工业企业,涵盖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,包括环境影响评价、环保设施设计及验收等环节。
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生产工艺。
2. 污染物控制项目与限值
水污染物:包括化学需氧量(COD)、悬浮物(SS)、总汞、总镉、氯离子等,其中氯离子排放限值收紧至250 mg/L,总汞限值进一步降低。
大气污染物:新增对氮氧化物(NOₓ)、氯乙烯、颗粒物等的控制。例如,氯乙烯排放限值为≤20 mg/m³,聚氯乙烯干燥粉尘限值为≤60 mg/m³。
特别排放限值:针对重点生态保护区域(如饮用水源地)的企业,执行更严格的限值(如COD降至60 mg/L)。
3. 修订重点
新增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,弥补旧版仅针对水污染的不足。
收紧水污染物排放限值,取消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。
增加“特别排放限值”,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。
4. 监测与实施要求
企业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,实时监控COD、pH值、氯乙烯等关键指标,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数据。
新建企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,现有企业过渡至2018年7月1日完成整改。
5. 技术经济可行性
标准兼顾技术可行性,鼓励采用低汞触媒、尾气中和处理等技术,降低汞污染和碳排放。例如,通过氯化氢精馏塔和降膜吸收塔组合工艺,实现尾气达标排放。
该标准通过严格的限值和监管措施,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,推动行业向低汞、低排放转型。例如,电石法PVC企业需全面采用低汞触媒以减少汞污染,同时通过技术改造降低颗粒物排放(如从60 mg/m³降至30 mg/m³)。标准实施后,显著提升了氯碱行业污染治理水平,为生态环境保护和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