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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906-2008)

发布时间:2025-03-08 09:21:03    作者:盛福莱环保  来源:河南盛福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  人气:20

  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906-2008)是中国针对中药类制药企业制定的水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国家标准,旨在控制中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,保护水环境。以下是其核心内容及重点要求:

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906-2008)

  一、适用范围

  该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企业(包括中药材提取、中成药生产等)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,涵盖现有企业、新建企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环保设施设计及验收。

  二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与限值

  1. 控制指标

  常规污染物:化学需氧量(COD)、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5)、悬浮物(SS)、氨氮(NH3-N)、总氮(TN)、总磷(TP)、pH值等。

  特征污染物:根据中药类制药工艺特点,增加对动植物油类、总氰化物等指标的管控。

  2. 排放限值

  直接排放:COD限值为100 mg/L,BOD5为20 mg/L,氨氮为10 mg/L,总磷为0.5 mg/L。

  间接排放:COD限值为300 mg/L,BOD5为100 mg/L,氨氮为30 mg/L,总磷为2.0 mg/L。

 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:要求企业控制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,推动节水减排。

  三、监测与管理要求

  1. 监测频次:企业需定期监测废水排放情况,关键指标如COD、氨氮等至少每月检测一次。

  2. 采样方法:废水采样需在总排放口进行,混合取样后检测日均浓度。

  3. 数据记录:监测数据保存至少3年,并接受环保部门核查。

  4. 企业责任: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,确保达标排放;超标企业将面临罚款或停产整改。

  四、实施重点

  1. 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:中药类制药废水COD浓度高(通常2000~8000 mg/L),需采用物化+生化组合工艺(如混凝沉淀+活性污泥法)实现达标。

  2. 氨氮与总磷控制:针对中药废水中氨氮和总磷浓度高的特点,推广生物脱氮除磷技术(如A2/O工艺)。

  3. 清洁生产:优化生产工艺,减少废水产生量,推广绿色制药技术。

  五、与其他标准的衔接

  该标准与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相衔接,但针对中药类制药工业的特殊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。

  《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906-2008)通过严格的污染物限值和单位产品排水量控制,推动制药企业采用高效废水处理技术、优化生产工艺,减少环境污染。其核心在于控制高浓度有机废水(如提取母液、洗涤废水)的排放,同时兼顾氨氮、总磷等关键指标,促进制药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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